日本拒签记录怎么消除?
1. 拒签原因,这是最重要的一点,必须知道被拒的理由是什么,是材料有问题还是财务有问题,或者是别的什么嫌疑,只有找准了被拒绝的原因才能“对症下 药”;
2. 证明申请人在日驻留期间没有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纪录,包括申请人所在公司或学校的证明,如公司注册证、公司公章、在职证明、最近一年的工资单流水(银行盖章)、完税证明等;如果有留学经历,需提供毕业证书、在校成绩、毕业照片等;
3. 准备签证所需材料。除护照以外还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要带原件和两份复印件;提供两张两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并携带打印好的护照资料页及空白页的复印件各两份。 如有旧护照,则还应提供全部旧护照原件及所有护照号码的复印件。
4. 在签证的审核期间,申请人无需再递交任何补充证明材料。
5. 签证审理时间一般需要为4个工作日,若遇假期会顺延。
6. 签证通过与否,由日本国驻华大使馆的签证官决定,申请人不需要解释理由。
7. 签证申请人若被告知需补充材料,则需在规定日期内补交原签证官未涉及的材料,超过期限仍未补交材料或经通知未到使馆确认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签证申请,费用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