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后还是中国国籍么?
移民是指个人或者全家由于各种原因,放弃在中国境内持有的户籍、国籍并移居他国的行为。 移民有两种形式: 主动移民:也就是指申请人为了改变居住条件而申请移民他国的行为。
被动移民:主要是指申请人由于经济、政治等原因,被强制迁移到他国的群体,比如战俘。 无论是哪种行为,最终的结果都是脱离中国籍的身份并被授予他的国国籍。不过,获得他国国籍是有条件的,并不是只要移民就能取得外国国籍的。“移民”和“取得外国国籍”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1980年以前,申请出国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都必须得到政府批准。审批机构是公安部,审批程序非常严格。
在1980年后的一段时间内,实行的是申报制,即公民申请移民出国,先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报公安部备案。
目前我国的国籍法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具有中国国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外国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加入中国国籍: (一)出生于中国的;
(二)有中国人血统的;
(三)因收养关系在中国定居的。 除了以上情况之外,不具备加入中国国籍的条件。只要申请了移民,就一定能获得外国国籍的说法是不正确的。还要看是否符合外国国籍的条件才能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未成年子女可以随父母一起办理移民,并且直接获得他国国籍,但是成年子女不能继承父母国籍。如果已经成年,则需要单独申请移民,不直接赋予其国籍。
加拿大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或规定强迫你放弃中国国籍。加拿大承认双重国籍。加拿大政府对此不持任何异议。你在加拿大生活和申请加拿大国籍时也无须申报你还持有哪国国籍。
另一方面,根据中国政府1996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对于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丧失中国国籍的三条规定中,没有关于“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条款,也就是说,定居加拿大并不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你必须向中国政府申请退籍,批准后才丧失中国国籍。因此如果你不作任何申请,则始终持有中国国籍。
如果持中国护照到加拿大定居、且有中国户籍的人,申请加拿大入籍,根据《国籍法》规定,如未向中国政府申请退籍,可以继续持有中国国籍。如果你定居加拿大以后申请放弃中国国籍,必须在取得加拿大永久居民之前或之后,向中国大使馆(加拿大各省的中国总领事馆)领事处提出申请。
向中国使、领馆申请退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是已取得加拿大有永久居民身份证(枫叶卡)的人;2、是本人自愿申请,并须本人亲自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填写退籍申请表。3、申请人还必须有所在国合法身份和定居资格的证明文件和申请人无犯罪记录。4、申请人须提供中国政府指定的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有效《健康检查确认书》。5、如实回答领事官员的提问。按规定办理了申请退籍手续并被批准后,就会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退籍证书”,自此你就丧失了中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