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澳洲药品都要申报吗?
是的,不管是不是处方药,也不管是国产的还是进口的,只要有药物,就必须申报(除特殊药品外)。 《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规定》中明文规定,进出境旅客携带的食用药品,必须向检疫人员如实填报,提供合法的来源和用途证明。经检疫部门检验,符合我国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的,允许其入境;对不符合规定又无有效证明的,禁止其入境或者由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这里所说的“食用药品”,一般指的是我们平时用来治病、防病、保健的药物,但并不包括我们日常用于消炎、杀菌、消毒、止痒等的外用药物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所以下列药品要报关才能进口: ①具有抗过敏、抗细菌病毒、抗炎、治疗肠炎及治疗特定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功能的药品;
②用于治疗糖尿病、肝炎、肾炎等疾病并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注册过的药品;
③已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注册的非处方药(Rx-OTC),如维生素类制剂、滋补品、氨基酸、各类制剂。 ④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告允许个人使用的注射针剂。
需要说明的是,以下这些药品不需要报关也能进口: 1. 居民随身携带的小型医用药品,应包括:急救药品,如止血药、消炎药、镇痛药、催眠药、抗痉挛药、止泻药及其他常用的医疗用药;
2. 出国旅行、探亲访友携带少量的药品,剂量应少于5000单位(粒、片)。 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药品,不予准许进境:
①药品为受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或有毒品危险性;
②药品含有兴奋剂成份;
③药品可能危害人体安全或扰乱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