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居留权怎么申请?
《法国国籍法》规定,年满18周岁的外国人在法国连续住满10年之后,在有1位法国公民以父母亲的身份愿意将法国国籍授予该外国人的情况下,可以获得法国国籍。当然,如果愿意放弃法国国籍的话,则必须连续三年以上住在外省,并且在此期间内在法国没有取得过任何利益,方可放弃。
18岁以前,外国人在法国居住不超过10年,但在此期间,父母在一方为法国公民,另一方为外国人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入籍。虽然18岁后,国籍法的条件相对宽松,但不享有同样的居住权,只允许居住5年,并同样需要在5年内没有任何利益限制,方可申请入籍。
《欧洲联盟国籍法案》第二十二条规定,欧盟27个国家和外的欧洲经济条件特定的自然人可在各国自由迁徙、享有就业、受教育、受医疗和人道主义援助以及选择住所和宗教的权利。法案规定,居住五年以后,凡具有十八岁周岁以上的欧盟公民身份的成员国国民,若在两年以内没有离开欧盟并且无逃避义务的,可根据本协议的规定,享有在其成员国及其他欧洲经济体永久居住的权利。
18岁以前,只需在5年内住满4年,其间有1年居住时间在联邦德国,即可申请入籍德国。
年满18周岁,不需居住限制。
《日本定居保护法》规定,凡在日居留10年以上的外国人,可与日本国民同等享受福利、居住权利及政治权利(包括担任公务员、经营公司、选举或被选举权等)。
年满18周岁,居住5年以上(22岁以前在日居住期限未满10年者,可从居住期限满5年起计算),并在准备申请定居时,已履行纳税义务,无犯罪纪录者,即可获得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