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汇票到美国怎么用?
楼主的问题很有意思,虽然我从来没有去过美国,也没有开过美国的银行账号,但我还是尝试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首先要说明的是,在中国使用汇票的行为是合法且受到法律保护的。根据我国的《票据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持票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汇票背书给其他人(包括单位和个人)用于委托支付、抵押融资、债权转让等等。所以从这一点上说,楼主的设想在国内是可以实现的。 但问题是,国内使用的商业汇票是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监管的,而美国的商业汇票是由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和货币监理署监管的,两者的管理风格和手段存在一定差异,再加上两个机构之间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美联储要监管货币发行等情况,而货币监理署主要监管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情况),因此除非楼主能想办法让这两家机构协作,否则很难实现您的目标——将中国的汇票在美国使用。
当然可能会有例外情况发生,但个人认为概率较低。 为什么这么说呢?原因有三。
第一,从立法精神来说,我国《票据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了“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该条款中规定的“票据权利”应当理解为狭义上的票据权利,也就是指付款请求权;而付款请求权的行使应该以合法为前提。如果因为国内立法规定的不完善而让楼主钻了空子,显然有悖于立法本意。
第二,从美国金融市场的惯例来看,市场上普遍认可的商业票据是美国企业直接向投资者发行的债务凭证,而且投资者在购买时一般都会考虑到风险问题,如果发生无法兑付的风险,则投资者将通过清算程序要求担保方先行赔付,而担保方的资金最后很可能来源于财政部(美国财政部的职能除了监管银行外,还包括为美联储和其他联邦政府机构的融资提供支持,即当其他部门缺钱的时候,财政部可以向其借出钱来)。因此理论上说,这种形式下的商业汇票其实就相当于国内的债券,只不过债权人不是政府而是企业罢了。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美联储副主席夸尔斯表示,尽管目前还不清楚政府是否会在未来某一时点购买这些债券,但他相信市场能够处理好这些问题并继续保持运作。因为如果真到了由财政部出资赔付的时候,实际上相当于美国政府直接借钱给了企业(通过财政部这笔资金最终会流向企业),而这已经涉及货币政策范畴,恐怕美联储也没啥辙了……
第三,从现实可能性上来看,要让一家中国企业(或中国个人的)汇票能在没有事先签订协议的情况下突然得到美国机构的支持,似乎更是天方夜谭…… 个人认为楼主的想法虽然有趣,但在现实中恐怕是很难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