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留学人员归国证明吗?

蓝鸿钊蓝鸿钊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在 国(境)外院校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在办理就业、落户、子女入学、购车、创业等相关手续时需要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这是教育部出具的证明出国留学经历的凭证性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有效期为自认证日期起30天。 需要注意的是,该证明仅承认留学生在境外学习时间符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条件的证明,不包括是否获得学历及学位的证明;办理就业落户等手续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19年6月起,中国海外留学服务中心推出全新在线服务——远程验证申请。这意味着,留学人员无需再跑一趟使领馆,动动手指就能查询到自己在国(境)外的学习经历!

远程验证申请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凡是在国(境)外正规大学注册学习并获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回国留学人员,均可申请通过远程验证方式核对其在国外的就读经历。 申请人如何获取电子版本的学习经历证明? 留学人员在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通过“海外学历认证”线上服务平台自助打印下载电子版的学习经历证明。

宋瑾萱宋瑾萱优质答主

香港留学人员是指在香港地区正规大学(培养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毕业后,按《关于明确自费留学人员和留学回国人员生活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46号)有关条款可以认定为“留学回国人员”人员。对于具有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人员,若毕业后有在正规大学继续攻读研究生(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经历的,在回国时以最后取得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内容为准,也可参照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留学人员对待,“归国证明”按上述方法办理。自费赴香港地区进行培训,进修,交流等访问学者,不符合留学回国人员条件。

如需要办理留学人员《国外学历学位学历验证书》的人员,应自行与“中国留学人才市场”(教育部下属机构)联系。联系电话:86-10-62677708,62677710。网址:www.cscse.edu.cn或中国留学网。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