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可以去香港打工?
内地居民想去香港工作,主要有以下三种途径:
1、香港公司聘请内地员工; 由香港公司聘请并负责办理雇主的全部劳工手续(包括申请就业签证或居留许可证等);
2、内地企业派遣至香港上班; 这个要内地企业有对外派遣资格才行哦!由内地企业委派到香港企业上班,一般从事销售、会计之类的岗位居多;
3、以外劳务身份赴港找工作; 通过中介公司以劳务方式出国工作。当然这种方式是比较被动和可选择的,一般要求比较高,适合高学历、英文好、经验丰富、技术含量高的人才。
另外,如果是在深圳有公司在招聘的,可以看一下这家公司是否具备以下资质:
深圳市人力资源局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在深圳人社局的官网就可以查到,网址:URL 如果是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那你在入职的时候就会知道啦~
一般正规的人力资源机构不会收钱的,除非你没通过他们的面试,到了最后一步,他们可能会让你交几十块的体检费或者工本费用。如果一进门就各种收费,那你最好还是小心为妙~
要去香港打工必须得到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即入境许可 ,只有持有入境许可的人士,方可在港从事工作,而无须在每次入境香港前申请工作签证。获得入境许可的途径一般有两条:一是以“单程内地来港定居”方式来港发展;二是作为“输入内地人才”,以短期工作签证形式来港工作,取得有关雇佣公司担保。
目前,获准的“单程内地来港定居”就业者,主要是香港特区居民的亲人。2003年通过的“18条新措施”中规定,有专门的工作定居配额,配额初定为1000名,涉及的专业范围包括会计、教育、电子、金融投资、法律、新闻、运输等,以期为香港特区输入专才,满足特区在服务业方面的人才需求。该措施的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人须已获得香港特区聘用公司的人事安排来港,以担任合约雇员,并证明其具备担任该聘书/合约所指明的职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经验”。“申请人须证明在香港特区没有与申请人所从事的工作或从事的工作相似或相关的本地人员(即拥有特区居留权或永久居民身份证的人士)等候招聘”。“申请人须已获得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工作许可,并能证明符合雇用该等人员的所有规定,诸如工资和其他适宜的雇佣条件等”。
为取得“单程内地来港定居”资格,内地人士须在向内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赴香港定居申请表”之前,获得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工作许可。申请人在内地的亲属可持批准通知书及“赴香港定居申请表”等相关文件,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有关定居手续。申请人被公安机关正式列入前往香港特区定居的移民人员遣送计划后,申请人会接到有关前往香港特区定居确实日期的通知,届时,申请人须亲自前往深圳罗湖办理赴港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