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中介哪些类型?
其实,我们移民律所也是移民中介机构之一。只不过,我们的业务是律师业务,需要律师执业许可证而绝大多数的移民公司是没有律师执照的。所以,我们是有执业许可证的正式机构,他们则只是工商注册成立的商务公司。 那除了我们这种律师事务所以外,国内还有大量的移民中介公司,这些机构的性质都是差不多的,都是没有律师执照但从事涉外法律业务的商务公司,主要作用就是帮客户申请移民签证和整理材料。
这类公司在办理移民手续中起到重要作用,因为移民申请是需要根据申请人具体条件制定详细申请方案并准备申请材料,然后再由机构递交到移民局申请签证,所以移民材料的完善度和深度取决于移民中介的水平。 当然,这类机构很多,水平也是参差不齐。有很多机构虽然注册了但是并没有开展实际业务或者根本没有专业的工作人员;有一些则是刚成立不久,人员也不够专业,经验不足,可能会对客户的申请造成一定影响。
在选择移民中介时,一定要仔细核实其资质,同时,看看是否具有成功的移民案例,这也是衡量移民中介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准。
在我国,中介机构从事有关中介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不损 害国家主权、不受侵犯等国际法原则办理移民中介活动。在我国,移民中介方 可分为外国政府机构、移民顾问和移民律师三种。
(一)外国政府机构 外国政府移民管理机构的代表机构被允许在我国开展移民业务。例如,加拿 大、澳大利亚政府的移民局在我国设有办事机构,其职责是宣传该国的移民政 策,解释有关技术、投资、亲属团聚等移民类别的具体规定,接受申请者咨询 等。但是,外国政府机构的代表机构不得从事收费的经营业务。
(二)具有移民中介资质的企业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因私出入境中介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需要 出国定居的’可以委托具有因私出入境中介经营资格的中介机构申请办理。中介 机构从事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必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审批。 获得批准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颁发因私出入境中介经营许可证。此《许 可证》分为A证和B证两种。A类中介机构只能从事中国公民以团聚、继承财产 等非就业或留学为目的的入籍国外或到国外定居的中介服务。B类中介机构能够 从事各类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业务,包括从事各类留学、定居等移民 业务。A类中介机构可以转换成为B类中介机构。而B类移民中介公司可以转换成 为A类。目前全国各地合法拥有移民业务中介服务(B类)许可证的一共仅有24家。 申请人可通过公安部网站查询国内获得许可的中介机构的详细情况:www.mps. gov.cr。
(三)移民律师 移民律师是拥有律师执照的职业移民律师。一般来讲,在大多数国家,只有 移民律师能够代表客户与政府部门打交道,从事移民中介业务。在国内,移民 律师受聘于国外的具有移民中介资质的企业。国外的移民律师在我国,目前还 不属于《律师法》调整的范围,但是其在国内的活动必须遵守现行的法律、法 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