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休产假怎么算?
作为在多伦多生完孩子刚刚休完产假的妈妈,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加拿大产假( Maternity Leave) 是法定的, 任何雇主都不得因为员工生育而将其开除或进行任何形式的惩罚。 在加拿大, 除了联邦、省和地区政府雇员外,大多数雇员的带薪产假仅12周(98天)。 在某些情况下,雇员可以享受更长的带薪产假;但一般来说,只有在雇员向公司提交申请书后,才能获知是否被批准延长假期。
对于父母双方而言,最长可享受的联合休假时间相当于婴儿出生后的17周(134 天)。 如果父母有一方的工作时间少于每周50个小时,则该配偶可 多享 受6个星期 (42 天) 的共同假 期。 如果父亲或母亲是移民,并且他们在申请永久居民身份的过程中符合法定生育规定,那么他们在生育期间有资格享受所有这些福利。
但是,如果他们不符合生育要求,则可能失去一些福利。
例如,他们可能无法获得生育医疗费用,并且必须支付所有与分娩相关的费用。另外,他们也可能无法享受育儿假,并在婴儿出生前辞职。此外还应注意,尽管父母可以在子女出生的任意时间内申请休假,但某些福利只持续到子女年满12岁。
以育儿假为例——若父母双方均未参与儿童照顾事宜,则只有一方有权享有长达一年的育儿假,且从孩子出生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