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有黑人吗?
1967年的时候,加拿大联邦政府通过了一部《公民法》,废除了种族隔离制度,规定所有出生在加拿大的黑人都自动成为加拿大公民(此前只有欧洲白人才能自动享有这个权利,而黑人和原住民需要申请才能获得)。 在此之前,黑人在联邦法律中甚至都不是“人”的存在,而是被当作“动物”看待的,在加拿大法律体系中有专门的“奴隶法典”来限制和惩罚黑人的行为。
这部新通过的法案中有一个条款是这样写的: “任何加拿大人或永久居民都不应因为肤色、民族血统或国籍而被区别对待或不公平地指责为罪犯。任何人不得基于上述理由而在就业或其他职业机会方面受到歧视或禁止。” 这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条文改变了无数人的生活轨迹,其中就包括我的母亲。 在1958年,我的妈妈出生于加拿大安大略省的一个小社区Milton镇里一个黑人家庭,在她之前,她的姐姐就已经因为肤色原因无法获得正式工作。她们一家住在郊区一片废弃的旧仓库里,里面用木板隔出了几个房间供他们居住,而我的爷爷就靠着开卡车送报纸为生(他其实是白种人,但是为了可以跟其他白人工人在同一个岗位上工作才故意伪造了身份证明)。 我母亲小时候的照片。她穿着当时流行的条纹衫和喇叭裤
我爷爷奶奶很早就离了婚,后来我的母亲又有了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很疏远,很少来往。 母亲从很小的时候起就要承担起照顾全家人的负担,每天天不亮就去帮当地的人摘蓝莓,然后去学校上学。放学之后她还要帮忙做家务和做饭,晚上则继续打工直到很晚。她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就辍学了(虽然这在当时的Milton并不少见,但这确实让后来的我母亲吃了很多苦头)。 而我的父亲则是来自一个加拿大白人中的底层阶级家庭。他的父母在二战后移民到了加拿大,并在战后的经济危机中开了家餐馆勉强维持生活。他在加拿大东部的小城Halifax长大,也从来没有接触过黑人社会。
父母年轻时拍的照片 但是命运就是这么奇妙,在1982年的某一天,我母亲到一家当地的超市买菜,突然听到有人喊出她的名字并叫住了她,原来是她以前在Milton读高中时的同学。这个同学惊讶地问她为什么在这里,她说自己已经离开这里很多年了....... 原来,这位同学的哥哥是我的父亲的朋友,而且竟然不知道他们俩是同学!于是他就问了我父亲的住址,准备约我父亲出来玩。这也就有了两个人第一次见面。
两人一见钟情,很快就结婚了。但是他们之间的问题也很快显现了出来——由于长期生活在两个完全不同的环境中,双方都有非常多需要磨合的地方。比如,在我母亲成长的过程中,她总是听别人说一些关于我父亲家的事;比如在我家,我奶奶总是对客人说我母亲是黑人,还曾经因此跟我祖父闹矛盾等等。不过经过几年的相处,这些问题都被逐渐消解掉了。 几年之后,他们的儿子出生了—我就是那个一出生就拥有双重国籍的家伙(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