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材料签证?
1、图纸会审后的更改,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三方认可后签证; 2、甲方要求增加的项目及内容,或施工中因客观原因引起的改变(如地质条件发生改变)等需要签证; 3、非合同约定内的工作内容或因非甲方责任引起的变更,包括措施项目费变更(比如合同规定采用机械挖掘,后来因为道路不通改为人工开挖,这就要涉及措施费的调整;如果是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交通不畅则可能引起费用的增加,这个就需要签证了),需双方签字确认后才可行。
4、设计文件中的错误,以原设计单位的书面修改通知为准。设计交底或者设计变更单由设计人、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共同签订才有效。 5、施工现场情况与原勘察报告不符引起的改变,造成费用增加的也需要签证。 6、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损失,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对于扩大部分的费用应由责任方承担。 7、其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变更。
8、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与实际施工量出入较大,需要进行结算时进行签证。
9、隐蔽工程的验收记录必须与工程签证单一起交存档部门保管,作为竣工图和计算工程造价的依据之一,缺一不可。
10、甲指材料的进场数量以及价格都需要签证。
11、实际现场变更导致的增加工程量部分要签证。 其实还有很多情形是需要签证的,建议最好找一家专业的咨询公司帮你做工程造价控制,这样可以减少很多签证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