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都有哪些类型?
通常所说的签证,是指“移民签证”、“非移民签证”和“过境签证”等3种,还有因私护照签注的“访问签证(商务、探亲访友及短期学习)”和因公护照签注的“外交、公务、礼遇、组团和旅游签证”以及“留学、工作、团聚类居留许可”等等。 除上述种类外,根据出入境事由的不同,还可以划分为出境签证、入境签证、入境居留签证、过境签证及其他特殊类别的签证;按照所属国或地区划分,可以划分为外国公民签证、中国香港特区护照签证和中国澳门特区护照签证;按发放者不同可分为使馆签证、领馆签证、总领事馆签证以及驻外使领馆代表处签证等;按签发程序可分为自动签证和申请签证等等。
一.签证的种类 根据签证的种类与性质,可以把现行的各类签证大致分为以下8大类21小类。 (一)入境签证
1.定居签证(D签证):发给已获得所驻国家永久居住权的中国公民;
2.就业签证(E签证):发给已获外国人局核准来华就业手续的中籍公民;
3.暂住签证(F签证):发给临时来华旅游、经商、办事人员以及访问学者等;
4.旅行签证(L签证):发给赴华旅行的外国公民;
5.过境签证(G签证):发给须途经我国回国的外国公民,包括转机和不转机;
6.旅游签证(M签证):发给去该国旅游的外籍人士;
7.留学生签证(X或Q签证):颁发给自费来我国学习的留学人员的签证;
8.其他:如邀请函、免签入境、边民证等。
二.签证的申办程序 1、向被访方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2.被访方驻华使、领馆对申请者进行必要的审核和调查后,签发签证。
三.办理签证的期限 领事机关收到签证申请后应在下列期限内向申请人作出发给签证或者拒绝发给签证的决定:
(一)申请人申请签证时或者在领事官员要求的期限内提交补充材料的,自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
(二)申请人不需要提交补充材料的,自接到申请之日五日内决定。
四.签证的申请受理范围
中国驻外使领馆负责对中国公民所持普通护照签发地在外使领馆管辖区域以外申请的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