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香港出国需要带什么手续?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非港澳通行证持证人本人来港则需提供监护人或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港澳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有香港签注的首页及有澳门签注的最后一页复印件;
3、大陆地区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签发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出境通知书》原件;
4、交验身份证件(身份证正本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姓名和身份证有效期起止日期);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须包含下列页面: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专用章,户主或其代理人签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原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及签名,盖派出所公章);
6、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份,由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须出示电子版,可直接打印在申请表上),规格为33*48CM,着深色上衣,请勿着制式服装及白色、淡色衣物。
特别提示:请申请人务必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办理申请手续,以免耽误行程。 以上所有材料均用A4纸复印,以便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