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可以收养办绿卡吗?

危华玲危华玲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现如今有一些人想收养孩子,并且想要通过这样的方法来获得美国的绿卡。可是在美国收养子女并不是一种简单的手续,这需要经过一系列极其繁琐的程序。那么在美国可以通过收养获取绿卡吗?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2005年9月19日发布了新规定,禁止在国际收养中作假,促使美国公民通过作假来获得美国国籍或移民局批准的特许假结婚(Adoption of non-parental minor)的做法将被禁用。此新规定从2006年12月19日起生效。移民局公布,对新规定有异议的个人和新规定的可能影响范围,可以写信给移民局,信件递交截止日期为2006 年11 月19日。

USCIS 发言人布雷恩·海因斯(BRYANHEINES)告诉记者:“有组织的人利用国际收养来骗领美国 citizenship ,此行为损害在美国合法定居的公民的既得利益。公民身份是所有美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国际收养只是用美国纳税人钱进行的官方活动,不是个人可以通过合法手段取得的。

禁止国际收养作假:

根据 1997年版的美国联邦移民法的101(b)(1)号条款,美国移民局可以禁止国际收养。

1997年12月23日版美国移民局公告指出:凡自愿作为收养人并拟在美国境内或境外,以提供金钱或其他物质好处来换取美国公民身份者,不得被允许入境或永久居住于美国。

1998年1月14日美国移民局就有关101(b)号条款的解释发布说明:此规定禁止的国际收养,是指以获得美国永久居住权或美国国籍为回报的任何形式或在先有协议答应给予申请人美国永久居住权或美国国籍的的国际收养。

美国移民局2005年9月19日,对1997年版的美国联邦移民法101(b)(1)号条款做了新解释,新的规定从 2006年12月19日起生效。根据此新规定,凡在国内或国外以收养的名义接收美国公民及永久居民作养子女者,无论该收养是否经过政府认可或司法程序,若有以下情节,均被界定为国际收养中的作假行为:--以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作为收养的受养人--虽然收养受养人确实由正式认可的安置服务机构所推荐,但该受养人实际上并没在收养成立之前过着孤独的生活--对孤儿或被弃婴来说,虽然他们确实因收养的成立而从以前的生活环境中脱离,但他们的家庭背景并不是根本无法查明--有组织的行为,即实际上有两个以上的人,为通过收养来获取美国居留权或美国国籍而协商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