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养老金可移民吗?
不可以!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设立的,具有强制性、公益性、互济性等特点。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费用是公民的法定义务。《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规定,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规范工伤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50号)中也明确,养老保险金属于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专项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该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不能擅自中断或减少缴费,否则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个人不缴或少缴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补缴;对于单位不缴或少缴养老保险费的,社保部门应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费外,还应当缴纳滞纳金。
对于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养老保险待遇或享受丧葬补助费等其它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了。
领取养老金和社保关系密切相关。到了退休年龄,只有社保关系在参保地,才能领取到养老金。而异地居住者若想领取养老金,必须办理异地养老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