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获得希腊绿卡?
2014年,欧盟通过了《欧洲难民保护条例》,该法规规定:“凡申请在欧洲联盟任一成员国取得永久居留权或移民身份之人,除非经欧盟委员认定属难民或具有政治意义,否则申请人及随行家属必须从成员国的公共机构或第三国授权代表处获取入境签证。” 简言之,非欧盟公民要申请在欧盟国家长期居住需要获得该国家的“绿卡”,而申请人的国籍所属国将不会向其发放移民签证(当然,申请人可以随意往来于其国籍国与欲定居欧州的国家之间);反之,如果申请人在其本国居留满一定期限后拟赴欧盟国家工作、经商或居留的,则必须得到其本国政府的许可并持有相应的签证方能成行,否则将被遣返。 “绿卡”是外国人拥有永久居留权的证明。根据各国法律的不同,外国人申请“绿卡”所拥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不一样。但一般而言,外国籍公民拥有了“绿卡”,就可以在该国自由出入,享有该国公民的待遇。
目前,已有269个国家和地区的公民可以方便地通过签证机制进入欧洲大陆。为了促进欧洲统一大市场的发展,欧盟各成员国有义务给予其他成员国的公民以国民待遇,因此这些国家公民在申请签证时无须再提供资产证明、收入证明等文书资料,而且获签率几乎可以达到100%。
对于申请者本人而言,办理欧盟国绿卡需要准备以下证明材料:
1.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护照复印件,有旧护照的还需提供旧护照原件;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如身份证丢失,需备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申请人结婚证的复印件,如结婚证书丢失需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整本复印);
6.提供银行至少3个月的银行流水账单(银行盖章)用以证明经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