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绿卡如何作废?
1952年移民与国籍法规定,任何人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后如果连续7年以上离开本国(不包括过境)就丧失资格,需要重新申请。 1986年的移民法取消了这个条款,改为只要永久居民保持注册移民身份,并且在入境后的任何时间都在美国境内,即使出境也是合法的,没有任何限制的。
不过如果离境超过一年,移民局会认为申请人已经放弃移民身份,可以单方撤销。 如果申请人被指控犯罪或违反相关法律,并且该罪行严重到影响申请人继续合法留美的程度,移民局也可以单方撤销申请人的移民身份。 只有公民或者永久居民的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才可以获得免签证特权。其他家属需先申请移民签证,获得批准后才能入境。
申请人在取得移民身份后,其亲属再移民时,原则上不受移民限额的影响,无须排队等候,即来即可办,手续也比一般移民简化得多;
在美国有合法身份的外国人,其年满54周岁的父母可以随时入境居留,而且无需为父母办理投靠申请。这比中国允许的外国人年龄上限要宽松许多。
对于希望移民美国的中国人来说,先移民加拿大然后以双重国籍的身份移民美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哦! 更多关于美国移民的问题,欢迎与我一对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