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陪读配偶工作吗?
谢邀! 先明确一个概念,任何以“陪读”名义申请来加拿大的,都是属于短期访客(Visitor)签证类别. 这个签证的限制是很强的,在签证有效期内只能从事以下三项中的一项:
1、学生本人的学习;
2、陪同学生来加,以家庭团聚为目的;
3、从事临时性工作。 所以“陪读”这一行为本身是不可以被赋予任何劳动性质的。 而对于题主所提出的“陪读期间配偶是否可以工作”的问题,其实是一个暗含了两个问题的复合性疑问:
1、陪读身份到底能不能工作?
2、若可以,工作的性质是什么? 先说第一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陪读的身份是可以有全职工作的,这一点没有任何疑议。但是否能够兼职则要看情况而定。
一般来讲,留学生在毕业后的6个月至1年的时间里,由于持留学签证尚未过期或者即将过期的原因,是允许在加找一份全日制工作的,这显然可以为陪读家属提供稳定的经济来源。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移民局的政策,持访问签证在加找工作是有严格的限制的,通常会被要求从事兼职工作(每周不超过20个小时)并且不能做全职的工作。
如果违反上述规定而找到一份全职的工作,那么签证被终止也不是不可能发生的事。 因此对陪读家属来讲,如果想在工作方面有所收获,最好的方式还是学生在就读期间积极寻找并确认兼职或实习的机会,这样既保证了将来毕业能找到合适的工作,又能在陪读期间为家庭带来一定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