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领区怎么选?
先引用一个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申请人赴外国定居、探亲、访友、留学、就业、旅行等,须向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护照;
申请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定居的,须向户口所在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手续;
因特殊困难,在申请前往国定居、就业、旅行需异地办理的,可向上述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接待单位代为办理。 对持有有效护照或有关证件及经批准部门同意办理手续的外国人,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签发普通护照或者颁发、更换入境签证;对申请持特别处置类护照(证)的,可以延长至60日。 除前款规定外,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经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签发签证;对需要调查核实或者作出行政决定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届满前作出处理决定。
所以,一般情况是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会按照你的户籍,分配到哪个领区的领事馆负责审核签发。 但也有例外的!!!例如你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无法直接判断你是否具备条件去该国,那么他们会把材料报送到所属地的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厅里会在全国范围进行核查和评估,这时候可能会涉及到其他领区的使领馆参与联合审批,当然这些过程都是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进行的……
那如果遇到了这种情况怎么办?——换一家公安出入境管理大厅再次申请!因为各地公安出入境管理大队权限不同,有的只有接收申请材料并初审的权力,具体的审核签发权在各地局机关,也就是说你要找那个能签发的公安局出入境办公室重新提交一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