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公证怎么办?
移民公证,也就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定程序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出具公证书,证明相关当事人身份、户籍、年龄、婚姻状况、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信息真实、有效的一种法律形式。 从国内移民出国需要办理移民公证,包含以下内容: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婚姻公证;身份证(护照)和毕业证公证;出生公正;单身证明公证;财产公证等。 其中最重要的是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和移民签证有关,所以也俗称“背景调查”。
由于我国的司法体系与国外存在着差异性,因此我国颁发的法律文书在国外大多数国家都是被认可的,但前提是文书的真实性得到保障。而公证正是确保上述材料真实性的一个重要环节。 办理移民公证时,申办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辖区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的移民公证内容涉及婚前财产,则应提供结婚证件及复印件;若申请移民公证的内容涉及未成年子女,还应提交户口簿复印件,以证实未成年的监护关系。 在收到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后,公证机构应当分别制作受理通知书和不予受理通知书。经审核,对受理的公证申请,自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结;对不予受理的公证申请,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受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