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移民如何合法?
看了下高赞答案,貌似没有说到点子上。
首先明确一点, 移民许可证即政治庇护P1的办理是绝对靠谱的! 因为P1是由移民局审理, 依据法律来给你下批或者拒签的决定。所以从程序上来讲是没半点问题的。
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的是, 其实除了移民许可证之外, 还有一个和移民许可证效用一样的证件——绿卡。并且这个绿卡是由联邦法官直接签发, 不需要经过移民局审批(因为移民局要等联邦法官的命令)。而拿到绿卡的办法就是“申请撤销遣返”。 这个撤销遣返和移民许可证相比有什么优势呢?
一、它不用申请人为自己单独提出申请,而是申请人作为公民或者永久居民的担保人,为收到遣返警告或者已经收到遣返通知的直系亲属提出撤销遣返的申请,这种申请属于“有利害关系的申请”,根据美国《移民与国籍法》342条之(a)款之规定,法院在审查此类申请时拥有广泛的裁量权,可以不受一般法律程序的限制;
二、它可以由律师代理,代理人不必是有资格的移民代理人; 三、申请费用低廉,仅需缴纳200美元的费用。
那么为什么一定要争取绿卡呢?因为被遣返的人再入境是非常困难的, 甚至存在被加罚刑期的可能。而持有绿卡的人即使被逮捕也不会被递解出境, 法官会责令其离境, 但通常都不会实施抓捕, 只要按时离开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