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如何建立?
1788年第一批移民抵达悉尼,开始白人殖民地生涯。 这些人主要是罪犯和穷光蛋——英国国会在通过财政拨款建造新殖民地时,为了防止罪犯占山为王、自立政权,特地禁止将土地给予罪犯个人,而由殖民政府统一接管并支配这些土地(所以澳大利亚的领地是英帝直辖的,而不是像加拿大那样由总督代表国王管理)。这样,在最初100年里,澳洲大陆除了土著人之外没有私人所有制的存在(当然也没有私人财产的概念),一切资源(包括土地在内)均由皇家政府直接掌控。
随着移民增多,土地需求增大,澳大利亚政府采取分而治之的办法,把新南威尔士的土地分给移民定居,同时强制在塔斯马尼亚、西澳大利亚和新南威尔士地区原住民迁往其他地区。但移民得到的土地并不是他的私有财产,而是由政府委托他经营,收入也归政府所有。直到1835年,英国议会才同意把新南威尔士东南部的阿纳姆高地(Annandale)40万公顷的土地授予维多利亚女皇陛下的一个移民以私有权,并在那里实行完全的自由放任主义经济。这个移民就是约翰·麦克德莫特(John McDouall Stuart),他于是成了第一个拥有澳大利亚私人土地的人。
然而,由于西方传统的自由市场体制是在私有制基础上建立的,如果没有私有产权,市场机制就失去了重要的基础。因此人们虽然认可了“市场经济”的模式,却怎么也接受不了公有制,最终英国议会于1846年取消了对新南威尔士的所有土地所有权限制,但特许给麦克德莫特的土地依然保留,作为“王室领地”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