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jd和澳大利亚jd区别?
两个都读过,来答一下 先说结论:如果在本科阶段有出国读JD的计划(以获得美国T14的offer),那么建议申请加拿大JD。 如果本科阶段无出国读JD的计划(即目标国家是美国以外的法学院),则建议申请澳大利亚JD。 为什么这样讲呢?且听我慢慢道来…… 先讲讲在加拿大读JD的经历吧。我是在2016年9月入学的UofT JD,2017-2018年度就读。因为当时没有明确的目标国家,所以选择了加拿大JD。 在加拿大读书的几年,让我感觉最大的不同就是,法律职业的“门槛”比较低。在BC省从事律师工作不需要通过律师资格考试,也就是说即使没有通过美国的bar考试,只要在BC省本科毕业,就有资格成为一名律师了。
而加拿大的大学普遍本科阶段的法律教学偏重文科和理论,研究生阶段的法律教学才会开始偏重实务。虽然如此,在加拿大的法学院里依然能够学到比较扎实的学术功底和理论知识。另外,作为外国学生读加拿大的JD比读美国的JD学费要便宜很多(大概只是美国的1/3左右)。 所以如果本科时有计划将来移民到加拿大(尤其是想拿身份之后在BC省从事法律职业)或者在本科时没有明确的国家或地区选择,建议考虑在加拿大读jd。
再来说说在澳大利亚读JD的体验。我在澳大就读的是双学位课程,JD加MA(国际商法),2015-2017年度就读。之所以选择在澳大读JD是因为想留在澳洲工作。因为在澳洲,想留下工作的机会最大且最容易获得的职业是律师,所以在2013年末次高考后,毅然放弃了国内本科的机会,于2014年赴澳读法律。
其实当时也没有特别明确的目标国家,只知道澳洲移民政策相对比加拿大宽松一些。在澳大学习的时候感觉最大的不同就是需要学习大量的判例以及积累丰富的英文文献资料。因为国外法律研究都是以case为基础进行的,所以案例的研读与分析在澳大读书的时候是我觉得较之在加拿大读JD最不一样的地方。
当然,在澳大读完JD之后要想在澳洲就业也是有很高的门槛的——必须通过律考。虽然在学习过程中能感觉到学校很重视对学生实务能力的培养,比如每个学期都会有大量模拟法庭的训练,但是真正在学习的过程中依然是以理论法学为主。不过,能够拿到澳大利亚的JD也是一个很好的起点。在通过律师考试以后,无论是留在澳洲还是回到自己的祖国,职业的选择都会比以前广很多。
如果打算将来在美国从事法律职业且在本科时就立下了志向的话,那么就选美国JD;若不是,则建议考虑澳大利亚J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