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签证拒签后怎么办?
我老公去年12月申请移民签证,今年4月初收到领馆通知去面谈。在面谈前两周左右他接到了领馆的电话(不是面谈时的主官)询问一些情况,包括我们结婚时的一些细节以及我的个人经历等等。当时我们都以为这些都已经反映在材料里了,而且也没有透露任何新信息,所以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没想到最后的结果还是被拒签了……今天收到信才知道是因为他在面谈的时候没有详细解释我们的工作性质和收入是如何达到移民局要求的标准的,而且在主官问他为什么不提供财务证明(银行对帐单)的时候他没有给予合理解释。 我和老公都感到很迷茫,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我们申请的是以结婚为基础的移民签证,按照移民律例来说只要满足三个条件就可以获得批准了—— 婚姻关系真实有效; 申请人有能力支付在美国生活所需要的费用; 无刑事犯罪记录 请问大家知道是什么原因吗?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在重新申请签证的时候避免这些问题呢?谢谢大家了!
补充一下,因为他是B-1/B-2签证入境的,而我在他来美之前已经申请了移民签证,所以他现在是以B非移民的身份呆在这边的,并且由于移民法的规定,如果申请人被拒绝签证的话,其未婚配偶可以再次申请
其实昨天已经接到电话说他的护照已经被寄回了加拿大总部,要等两个月才能拿到。本来还想利用这段时间好好准备一下重新申请的,但是今天上网查了一下才发现有很多朋友都在说这种情况是很难再获通过的,心里很没底。不知道各位大侠还有什么高见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