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日本签证多长时间?
先放结论: 原则上来说,在留资格认定书有效期为3个月. 在这个期限内必须办理好赴日的手续方可生效. 如果超过期限未办理完毕,则视为失效(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作废了)! 那么,题主说的“申请撤回”是什么意思呢? 根据字面意思应该是将已经拿到手的在留资格的效力给取消了罢. 而根据大家的回答来看,也基本上默认就是这个意思! 但是,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还真是一个大新闻呐! 因为这是从来没有听说过的操作!!! 而且从情理上来说也是完全说不通的:
1,既然都拿到了手,为何又要主动放弃? 这个动机根本不成立嘛! 再说了,就算是申请被拒又怎样?拒了就再申请呗~又不是没有重试的机会!干嘛要白白浪费一个原本就已经到手的东西咧? 这不符合常理啊!!难道有人是跟在留资格有仇么= =?
2,如果是真的申请到了,后来又因为某些原因被取消的话(比如材料作假等)倒还说得过去. 但如果是主动选择"取消"那就很让人纳闷儿了: 谁有那么大的权力能随意去支配别人的在留资格?日本政府么? 还是说是学校领导或者中介公司里面的某个高层领导拥有这项特权? 就算是有这样的权利,他们又有何理由能够这样做并且让这件事情不被泄露出去呢? 要真是这样的话,那么这个学校的公信力恐怕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吧…… 我认为大家所看到的答案都是建立在主观臆断的基础之上的,并没有实际的依据作为支撑; 所以我猜测题主所说的应该就是“因为个人原因无法赴日留学,故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向入管局递交延期申请,待批准后,该在留资格就会进入延期审查阶段,在该期间内申请人可随时赴日,而一旦审查通过,则等同于撤销申请。” 的这么一个过程而已。